,在他尚未成神之时,配齐国相印,就已经在治理国家的时候,不经意的用到了法
那个时候,他并未深究其中的道理,只是觉得应该这样做,这么做对国家有益
今日听了大帝所言,才知其中玄奥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从心底生出一种认同感来
而紫微大帝选择管仲来落下这一子,而不是其他人,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一个具有认同感的同道之人,显然比只会听令行事的傀儡,更符合条件
这法家博大精深,后世大行其道,其影响还在儒家之上又有儒法之称,将其余儒家并列,由此可见法家之潜力
儒可是与道、佛并列的学说
道、佛乃是道门、佛门所秉持的思想,乃是圣人之道
儒家在没有混元圣人的情况下,在人族之中站稳脚跟更够与道、佛并列,可知儒家思想的不凡
而法与儒互为表里,更是后世诸国依仗的治国之道,可见其思想,以及其中蕴含的大道,也是不落于人
杨拓自后世而来,所学繁杂,称得上是见多识广
而其所学之菁华,不在于其开创的历史之道,不在其传下的农家之术,亦不是其所知格物之学
格物之学乃是大道之演化,一切尽在道中只要寻道,问道,悟道,自有所得
农家之术虽活人千万,亦不过是大道之法,尊其术而行,观天文地理,自可将其总结而出
惟有历史与律法,才各有不同,可以教化世人
历史虽不能言,却记载天下之言万事万物,无不包含其中
法则为规则之用,是大道的延伸,是治理三界之良方不仅人间将有律法,天界亦会有天条,幽冥更有阴律
种种现象都足以说明,法为天地之用,是具有无穷潜力的规则表象
当初在立下史家学说之时,杨拓也曾考虑过法家学说只观其潜力,法家学说更在史家之上
可是最后,杨拓还是选择了“史”,而非“法”!这其中固然有律法之缺陷,更是杨拓自我之道的选择
显然,历史之道比律法之道更适合杨拓自身之道
法家潜力虽足,也有其缺陷那就是其条文僵化,不知变通这一点,既有其益,也有其弊
益,则在于,律法不可变通,能够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可以维护法的公平性,这是“法”存在的底线
法若是不公,轻则如溃堤之蚁,腐蚀世界的公义;重则如大厦欲倾,天塌地陷,混沌重生,不分清浊,不辨善恶
世间将重回上古洪荒,生灵茹毛饮血,不尊仁义道德,无分忠奸善恶
若好人没有好报,恶人没有恶报,则混乱将生,天地永无宁日
这是法的根本,是规则的自我约束
可也因为这一点,亦会产生许多的问题
僵化的条款,论迹不论心,终有道德沦丧,仁义不生之日那时的人们,只会遵循僵化的条款,善心不起,冷漠自私
不过,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