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六章 带着任务来的(第二更)
王晓波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
因为长时间开车,没时间洗漱,的一头长发黏在一起,白色衬衫也是皱巴巴的,没了形状
也知道自己身上都是汗,所以见面之后,离得远远地跟于东们打招呼,“咱们就别握手了,凑得近了,怕们鼻子受不了”
其实没那么夸张,是王晓波自调侃而已
余桦问为什么非要开车过来,说已经习惯了
个子大,又不愿意跟别人挤,开车虽然累点,但是自在,而且之前在国外的时候,天天开车,开个十几个小时的车都是正常的
还说,本来就是要多练习开车技术,以防未来写作实在写不下去了,就去开货车糊口
这也是调侃,如果真地想要糊口,自然也不会辞去在大学里面职务,在大学里面教书,总比开大货车更容易糊口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因为深空帮出版小说,并且做了宣传,恐怕如今的,生活还是潦倒,完全靠妻子工作养家
深空帮忙再次出版《黄金时代》,让王晓波在国内挣了不小的名气,的书虽然比不上于东们畅销,但也算是卖得不错,正版的卖了有十来万册,盗版的就不好说了
《黄金时代》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觉得写得太直白,把的书跟情色书划到一类,但是跟《废都》等书比,又不太一样
学术界研究王晓波的比较少,不过很多年轻人很喜欢的的文章,因为有趣
以王晓波的性格,大家生活在一起,或许会觉得别扭,但如果只是对酌谈心,却又十分舒服
王晓波讲话散散漫漫的,三不五时冒出一句有意思的话,引得大家发笑
也爱喝酒,但是喝得不是特别热闹,就端着杯子,隔一会儿端着喝一口
喝到一半的时候,王晓波看着杯子里面的五粮液,咧嘴笑道:“开了这么久的车过来,倒是一点都没有亏,在燕京的时候,跟谁那里都喝不到这酒上次刘新武来找,们俩也是找了个馆子,一瓶二锅头聊到了十一点多”
“还认识刘新武?”毕飞雨惊异道
刘新武是文坛老前辈,伤痕文学开创人,之前还做过《人民文学》的主编,不管是年纪还是经历,怎么看,们俩都不太像有交集的
王晓波的嘴再次咧开了,“上个月刚认识”
看王晓波咧嘴,莫言笑了笑,初见王晓波的时候,会觉得有点丑,的长相确实不讨喜,特别是咧嘴的时候,露出两排大牙,实在不太雅观
但是见得多了,又觉得有些可爱
没等于东们问,王晓波主动解释,原来刘新武是在书店看到了王晓波的《黄金年代》,觉得写得实在是好,就辗转着打听王晓波的联系方式,最终还真让给找着了
莫言点点头,说,“确实写得好”
“也觉得写得好”王晓波自己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