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翻开了勘验奏报
这时,皇帝突然下令:“给他端个凳子过去,让他坐着慢慢儿看”
“是”这个杂事本该由当班的小黄门来做,但既然老祖宗瞬间起身,跟他们抢活儿干,小黄门也就只好缩回到原来的地方站着
“谢圣上赐座”徐光启起身落座的时候,小心翼翼地向御案的方向偷偷地瞄了一眼,却发现皇帝正似笑非笑地盯着自己徐光启立刻就将视线给收了回来,但即使这对视只持续了一瞬,还是让徐光启的心里隐隐地有些发毛
那份由王安“代拟”的奏疏,就像一个楔子,提前向徐光启揭示了这份勘验奏报的调性与内容徐光启能够猜到,“代拟”奏疏里指名道姓列出的那些人,在这本奏报里应该都被冠上了某种罪名徐光启抱这样的预期开始阅读,可当他看见文章开头都察院对“徒斯”也就是“Deus”的定义时,还是再一次惊住了
和李宗延不同,使徐光启感到惊讶的,不是“邪祀”这个定义背后隐藏的杀气而是定义本身
这个由都察院下的定义直接颠覆了他一直以来对于“Deus”这个模糊概念的想象在此之前,因为利玛窦不断强调“耶儒相通”,所以徐光启也就一直将“Deus”与“昊天上帝”或者说“天”这个概念等量齐观而所谓的“天主”也是“天”别名,这当中的那个“主”字,就像“昊天”里的“昊”字一样,是一种有意义但删除了也不影响表达的修饰并不代表“主人”或“主宰”
但在都察院的定义里,“Deus”不仅不等于天,而且还是一个矛盾的存在
勘验奏报称,欧罗巴人将“Deus”视作一切的创造者,即所谓的造物主如果“天”也被包括在“一切”里,那么“Deus”或者说“天主”就是正儿八经的“天的主人”是高于“天”的存在
但在徐光启接触的哲学理论中,“天”本身是无情无私的“大道”或者说客观规律比如,人被砍了脑袋就会死,这便是“大道”的一部分“天”之上不应该有更上位的东西,更不应该有人格有人格的“神”,都是下位的存在,比如司掌风云雷雨的“小神”,这些有人格的下位神也都必须遵从“大道”而行事的如果不遵从,那么天罚也会降临到这些小神的身上
如果真如这篇奏报所说的那样,耶稣会既认为“Deus”是“天”的上位,又认为有“Deus”人格那么“Deus”到底是上位还是下位?
徐光启很怀疑,做这篇文章的人根本就不懂耶稣会,这篇文章也纯属臆造,或许就是因为作文者完全不懂,误会了耶稣会,所以才草率地将“Deus”定义为“邪祀”徐光启看进去了,很快就被文中那些基于“误解”,但确实又能自圆其说的论述给拉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