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要去告你!”妇女在外嘶吼着.........
李长安耸了耸肩没说话,告吧,正好我想关个禁闭休息一段时间
其实老马的处理恰到好处,遇到这种双方矛盾很大、一方闹得很凶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双方分开,单独处理
这也是为什么出警一定要有两个人的原因,一个人是真的不行而且有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即便分开倒是也没什么担心的
这屋子里东西摆放的很整洁,虽然看着颇有上世纪90年代的感觉,但让人感觉并不反感
开门的是个年轻的女孩,看着十七八岁的样子,一脸怯生生地看着李长安三人
这个房子不大,一室一厅一卫,没有厨房
屋里一共有三个人,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还有一个侧卧在客厅旧沙发上的消瘦妇女沙发旁放着一个小桌子,上面有一些吃了一半的食物
老马四顾了一下,从地上看到了一把菜刀,刀上还有血迹
“是这个刀伤到人了吗?”老马走到刀旁,看了看,没有伸手去碰
“是我...”女孩声音有些小:“警察叔叔,你可以把我抓走了”
“是我,是我!”小男孩跑了过来,拦在了女孩的前面:“警察叔叔!抓我吧!跟我姐姐没有关系”
“一边去,陪着咱妈”女孩推开小男孩,看着老马
“先不急,给我讲讲怎么回事?”老马看了看女孩,这姑娘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拿刀砍人的人
“她,她要进来,打我妈...然后,我推她,推不开,就拿刀出来吓唬她,让她走,结果她就是不走,还把头伸过来,跟我说,除非砍了她,否则她不可能走...”女孩说着说着就哭了
“你们之间,这是什么矛盾?”李长安好奇的问道
“今年我考上大学了,我妈以前欠她1000块钱,这个月,我妈的低保钱发了,然后她来我们家要过一次我妈手头有点钱,但是刚刚够我的学费她今天知道我在家,又来要钱,我妈说下个月再给她,而且她也在我家摊位上吃了一个月的免费早点
“但她不干,她说那些早点算是借钱的利息,就打了我妈”
女孩哭丧着脸:“警察叔叔,人是我拿刀砍的,把我抓走吧”
(可还行?)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卖萝卜的小兔子 作品《让你拍宣传片,怎么都来参军了?》第121章 一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