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符合敲诈勒索的界定的主客体要件及主客观要见,而被告人与被害人在法律上并无任何关系,我国法律并不计入道德层面关系,被告人及其律师还有能提供的证据吗?”
杨、张的代理诉讼人面如土色:“没有了”
审判长:“被害人苏烟有无向被告人补充发问?”
苏烟冷声问:“请问我的父亲正常行驶意外导致你母亲死亡,后来我全家倾家荡产赔偿你家三百万签来的谅解书,您是没有收钱,还是您父亲没有签下谅解书?”
审判长:“原告代理诉讼人有无发问?”
陈晨:“首先我反驳被告代理律师对自然人的定义,另外我被害人的父亲苏略与被告人母亲一案已于十年前和解,调解协议履行完毕,调解书系我方提交的23号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调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又起诉赔偿的,法院也依然不予以支持”
陈晨言之凿凿:“另被害人苏烟父亲已于八年前身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若有未履行协议证据,倒是可以要求在苏略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但根据证据24号可证,我被害人父亲离世时并未留下分文遗产请问被告人何故在十年后以言语胁迫提出所谓的索赔请求呢?”
……
苏烟方的证据链过于完备,外加陈律业务水平突出,张波方近乎是被压着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了辩护人的责任:即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但本案中审判长问及辩护人意见的时,辩护人并没有就敲诈勒索这件事情对张波和杨明做轻罪辩护
敲诈勒索这边无可再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例,稍后才能下判决书,但律师是可以预先感觉到官司输赢的
邵恩写纸条递给舒悦窈看:[敲诈勒索罪成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苏烟当时的五十一万是有人指点的,五十万以上算数额特别巨大]
她高悬着的心,终于微微送了一点儿
接下来是针对于附带民事,侮辱罪的控诉,先前流程相差无几
依然是被害人苏烟方先行发言,我国的法庭从没有欧美电视剧里那种全场走动那种舌战群儒的发言氛围的
多数时候都是坐着发言,最多你说的激动,站起来了,法官也没什么能说的
可苏烟突然由坐转站的时候,大家还是惊了一拍
苏烟站在靠窗那侧,光斜斜的打来一道,恰落在她眉目之间,照亮宁定的眼睛
这一瞬舒悦窈忽然感觉很想落泪,她浅薄印象里那个总是有点儿驼背,看上去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