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鸟枪,杨古利额附中伤而殁,太宗甚伤之,忽有一人越山而去,佟图赖指而言曰彼山上东去者即伤死扬古利额附之人也太宗因命额森追之,次日即以其首来献,太宗嘉之授为【男爵】,后征山东济南府临清州及大同等处屡立战功,加【一骑都尉】任【佐领】,缘事削职
可以看见德妃的先祖写的是【佐领】,她家是对清朝有功的包衣,还有爵位
插一个对包衣的题外话
包衣一词的记载最早见于《满洲实录》之中
最初的起源是女真部族的下层成员、统治家族收养、接纳的非血缘关系的家族、氏族成员和部分外戚族众等如内府完颜氏就曾因与清/太/祖/努/尔/哈/赤有姻亲关系而被编入包衣此外,还有许多追随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之勋戚都隶属于包衣,八旗定制后也未有变更
随着清朝势力的不断扩大,包衣的来源也日益复杂从之前的来源又拓展至战俘、契约奴仆和获罪之人此后,以他们作为主体的包衣成员身份也日渐稳定,开始以一个奴仆阶层的形象出现在历史之中
所以包衣里面也是分很多种的,最初的包衣八旗和其他的八旗无论是地位还是其他的,都没什么区别,甚至于各别地位待遇还更高
说简单一点,在入关之前,投靠清朝的势力,人多就编入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给佐领,自己管自己人人少,比如就二三十个人去投靠清朝,那就编入包衣旗让佐领管着
然后人多欺负人少,而人少也不可能组织更多的人手去争夺军功,所获得的军功少,所以渐渐的包衣八旗的地位就越来越低,最后变成了大家认为的奴仆
在看看关于辛者库的其他资料:天命七年正月初五日,清□□努尔哈赤谕:辽东所获养猪之汉人,及绣匠等有用之汉人,收入辛者库牛录
后金政权确立之后,统治者将犯罪的官员发入辛者库,是一个游牧民族的惯例,可以看作犯罪株连和奴隶制的延申一开始,罚入辛者库仅仅针对旗人,后来扩展到汉人
根据《八旗通志初集》记载:天聪四年二等参将雍舜,曾缘事革,没入辛者库,给贝勒家
康雍时期,不少犯罪的旗人及家属被罚入辛者库为奴,此后“入辛者库”成为此时惩处【犯罪旗人】的重要方式
所以辛者库是对异族战俘工匠和犯罪旗人的统一管理组织,并非是单纯的贱民机构,而是一种制度
另外【犯罪旗人】对于清朝的统治者而言,那也是旗人,地位比汉人要高一般有本事的,或者是和统治者关系密切的,都会给改过自新的机会,委以重任,厉害的还能被抬旗出包衣【比如徐元梦】
另外在康熙年间,有庄头请求稽查各管领下人“何项之人给食辛者库,何项之人不给食辛者库”
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