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到这,所有人都下意识的亮出了自己的门牙
笑了
张伟
不是说这名字不好
很正常一名字
就好像陆鼎一样,很正常,就是一普通人
你要是不改,谁都不会觉得有什么,可你去改名字,这跟掩耳盗铃有什么区别
不就是送了话题给别人吗?
很快一行人跟着就走到了血池所在的山洞外
验证身份后排队走入其中,像个巨大泳池
下面有很多换水口
血池边儿上也有很多带开关阀门的大水管
虽然看着卖相不怎么样
但是,一到这里,那股空气里的味道飘过来,一闻,体内灵炁开始自行游走周天
都不用试,上等货色,绝了!
瞧着陆鼎的身影出现在入口正在朝这边看
站在皇甫凌云旁边的诺敏说道:“你刚刚是在挑衅他?”
“挑衅他?不不不,我那只是和他打个招呼而已”
挑衅?
怎么可能呢
在他的认知里,他可是天命在身
捡到玉玺开窍,谁不觉得自己是天命在身?
没捡到之前,那就是一块破石头,捡到了之后,那就是‘朕既是天命,朕既是天命所归’
而且也不是谁拿到玉玺都能开窍的,更不是随便一个玉玺就能帮人开窍的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所以,他不是天命谁是天命?
现在皇甫凌云又有了景皇宝剑
此时的陆鼎在他眼中,那就是天赐良将,为他冲锋陷阵的将军候选人
就好像薛宁他表哥薛勇那样
只要皇甫凌云展示自身所谓的魅力,陆鼎也会像薛勇一样拜倒在他的面前
世界上的聪明人多
懂得审时度势的人也多
所以才给他养成了这样的心态
加上他心中有些幻想,毕竟男孩子嘛,哪个不会幻想自己开疆扩土,成仙作祖呢
不过
大多数人都能分得清现实,自己做做梦,幻想一下,快乐一下,最简单的快乐方式,大家都有,男人至死是少年
就跟看小说似的,爽了完事,谁也不会带入现实
但是皇甫凌云不行,他已经被一路的顺风顺雨,顺走了脑子
特别是在诺敏这种被长生天眷顾的天之骄女,都为他的魅力倾倒之后
他更是膨胀了
或许是倾倒吧,至少他是这么以为的
“你这样打招呼,有点不妥”
诺敏说完就往后退了退,因为她看到陆鼎和白鹤眠已经在快步往这边走了
皇甫凌云没有理会她的后退
坦然看着走来的陆鼎,回应着她的话
“不妥?不妥又如何?结果无非就是冲突,战斗?”
“这是王降服坐骑的必经之路,只有烈马才能激起我的征服欲!!”
本来他干不出这样的事情
但是!!!
当他看到被陆鼎打败的许邑瑄,追着给陆鼎送刀的时候
他有点不舒服
之前他还装的下去,看到这一幕,他是真装不下去了
往常这样的待遇,通常都是他的
可今天,这样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爱罗的沙 作品《大一实习,你跑去749收容怪物》第120章 张伟改名皇甫凌云,扯出石碑当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