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第274 275章(合并大章)复杂的眼神
第271章第274275章(合并大章)复杂的眼神
“下面由上诉人肖松的辩护人发问”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肖松,你在案发时穿的什么衣服?”方轶问道
“当时是夏天,天热,我穿了一跳牛仔裤和一个大白背心”肖松道
“被害人听说你是派出所的,当时有什么反应?”方轶问道
“当时他被吓了一跳,后来他见我穿的不是警服,又一身酒气,就让我拿证件,我没有证件,就把他踹倒了”肖松道
“你在实施抢劫行为时,手里有没有拿什么东西?”方轶问道
“什么都没拿,当天晚上我跟几个朋友多喝了两杯,回家时天已经很晚了,路过公园旁的树林时,我知道里面有人搞交易,就是那种不道德的交易,就想进去吓唬吓唬他们,弄点钱”肖松道
“伱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被害人是否有反抗的行为?”方轶问道
“他用脚踢我,想跑,最后被我按在了地上”肖松道
“你后来是怎么被抓?”方轶问道
“我在街上走,突然警察就把我抓了,后来我才知道是被害人报的警”肖松道
“审判长,辩护人问完了”方轶道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检察员、辩护人、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审判长问道
“没有”三方均道
……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由上诉人肖松进行自行辩护”审判长道
“我在抢劫时只是口头宣称是派出所的,没有佩戴任何带有警察身份的标志,一审认定我冒充警察抢劫,属于认定错误……”肖松道
“上诉人肖松的辩护人发言”审判长道
“辩护人认为,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对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认定条件不应过于宽泛,而应以社会公众的一般认识为标准
具体到本案,上诉人肖松只是口头称其是派出所的警察,被害人在被抢劫时便对其身份产生了怀疑,此后更是多次守候在案发地点附近抓获被告人由此可见,被害人并不相信上诉人肖松是警察身份
仅仅以口头声称自己的派出所的,一审法院便认定上诉人肖松存在“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情形,进而判处其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明显罪责刑不相适应
综上,辩护人认为,本案不应适用“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加重情节,应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完毕”方轶道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道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对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认定应当从字面理解,只要具备下面的两个条件即可
第一个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