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室因为当时袁顺走时没有带钥匙,于是她便半掩着门离开了
从袁顺住的公寓到方绫家,大约有300米远,快步走5分钟也就够了
她来到家门口时,也就是1点左右
这个时间和派出所的两名巡警所说的时间是一致的
“上述事实就是这样的不过,我穿着母亲的结婚礼服,去和袁顺先生闹着玩儿,希望能够理解我们之间很熟,这样做不算什么,但摊上了这件案件,确实很麻烦另外,我一开始对刑警说了谎,这也是万不得已,实在对不起”
上述就是方绫的辩解
在刑侦支队,一般认为她的辩解还可以理解,与前后的证言并不矛盾
从几个角度来看,没有什么牵强附会的地方她一开始对警方撒谎,也是可以理解的
加上保姆的证言,看来方绫说的都是实话了
——方绫家什么时候给你开工资?
“每月的30号”
——10月30号给了吗?
“给了”
——当时你打算拿着工资袋回家的吗?
“是的,每次我都这样把工资存在姨姨家,请他们帮我存一下,并将其中的一部分给我姨,作为我的生活费支出”
——那么你是在哪儿、在什么时候发觉工资袋不见了的?
“到了姨姨家2个小时之后,当时姨夫全家人包括我在内都已吃完饭、喝了酒,然后我们就都准备休息了当只剩下我和姨姨两个人时,我便从手提包里掏工资袋每次我都是交给姨姨的可当时我发现工资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