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剑应该爹亲自保管,我武功低微,若是被人夺走魔剑,岂不是会出大事?”
官御天道:“你放心,魔剑遗族的武功,最大的特点就是见效快
以你的武功根基,年底的时候,功力便能提升三四倍,到那个时候,就算是我,也休想轻易夺走魔剑”
任千行道:“急功近利,会不会导致根基不稳?难以突破境界?”
官御天道:“原本会有破绽,不过我这些年搜集诸多高深秘籍,辛苦钻研秘术,已经能够补充这些破绽”
听到这话,任千行越发满意
魔剑给了自己,最高深的武功也传给自己,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
虽然有些别扭,可仔细想想,不过就是从“师父”变成“父”,反正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本来就相当于亲爹!
自己曾经吃了很多苦,但亲爹给武功给神兵给钱财给地位,直接让自己成为魔剑遗族和至尊城的继承人
江湖歌诀中的势力,自己能够直接继承两家,怨气自然而然少了许多
见到任千行的模样,官御天内心也稍稍放心,心说这番话没有白费
西域之地强敌环伺,若是父子两人有隔阂,岂不是主动给人露出破绽?
五百年的底蕴固然强大,但如果瞎折腾,导致父子相残,最终必然会导致败亡,这是他不想看到的
再者说了,这就是亲儿子
武功本就该传给亲儿子,势力该留给亲儿子,财富当然也属于亲儿子
官御天不是那种为了一个虚幻的大宝藏,不要儿子不要女儿的蠢货
……
李瑾瑜骑着骆驼,走在一望无际的炎炎大漠之上,身边跟着两人
一个是左手打绷带的厉胜男,一个是右手打绷带的靳冰云,两人被官御天轰的手腕骨折,再怎么玄奇的灵药,也不可能在五天时间内让她们痊愈
但两人还是跟着李瑾瑜
厉胜男的理由是“我高兴”!
靳冰云的理由是“拜访前辈”!
理论上来说,这种理由就是纯粹的扯犊子,完全没有半点可信度
不过在这一望无际的沙漠,有两个美人跟着自己,傻瓜才会选择拒绝
李瑾瑜随身的武器,玄翦和长缨留在铸剑城,让江玉燕继续凭此伪装,如今身上带着的,只有手腕处的温柔
靳冰云的色空剑,厉胜男的裁云剑,正面承受“一剑隔世”,剑锋受到了折损,由铸剑城的高手工匠修整
好在铸剑城最不缺的就是宝剑,剑雄在府库中翻找一番,给两人各自配了一把宝剑,可以作为替代的武器
李瑾瑜道:“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我最近的运气实在是太好,总觉得会出现一些事端,你们觉得呢?”
靳冰云道:“据说李公子出门就能捡到宝藏,这次打的天翻地覆,火山喷发,毁了大半座铸剑城,可李公子似乎什么都没得到,何来福缘太好呢?”
厉胜男道:“他说的是桃